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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鱼 发表于 2017-12-16 17:43:0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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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打架鱼 于 2017-12-16 17:43 编辑

▼律视在线第301期丨离婚分给妻子的30万元,在复婚后再次离婚分财产时,到底算不算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终究还是过客,分道扬镳各自为安

据显示,去年全国离婚率依然呈上升趋势,并已连续12年攀升。在当今社会,经济的繁荣带来了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然而人们的精神世界却越来越荒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冷漠。爱情成了神话,而婚姻似乎也越来越难以维系。在各类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最关心的莫过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那么,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想要知道答案,您需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又有哪些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从何永萍律师带来的案例中来获许答案吧!

张小云与王同是家人介绍认识的,彼此见面感觉还可以,所以认识不到两个月,就在家人的催促下结了婚。因为婚前感情基础不牢,结婚后两人通过相处才发觉彼此的性格根本就不合适, 几次两人都想离婚,可是在家人的劝说下还是决定再试试。正所谓“三年之痛,七年之痒”,两人最终还是未过三年之痛就选择了离婚。

张小云和王同是经法院判决离的婚,所以就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也进行了分配:共同财产中的30万元归张小云所有,一套房屋归王同所有。

▼离婚后,分室而居的两人竟然要复婚

面对离婚,每个人嘴上说的轻松,正要面对的时候,可就没有那么轻松了,当时的张小云面对家人的指责,朋友的嘲笑,心情可谓是失落到了极点。因为房子归王同,所以张小云是要搬走了,可一下子房子是那么好找的吗?此时的张小云身上散发的全是女性的无助和娇弱。王同看到后很是不忍心,就将主卧让给了张小云,并嘱咐其找到合适的房子后再搬走。就这样两人开始了分室而居的生活。

不知为何离婚后张小云和王同两人相处起来反倒愉快和谐,或许是离婚让两人疲惫的心得以释然了吧!以前妻(夫)亦或是朋友的身份两人慢慢的碰撞出了新的火花,一年后张小云、王同两人复婚了。

▼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复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本以为离婚后两人再走在一起会感到珍惜,无奈复婚不到两年,感情完全破裂的两人再次起诉离婚。案例看到这,我们是不是觉得很是不可思议,觉得两人面对婚姻就是玩玩的心态,怎么就能这么任性呢?难道真的存在只适合谈恋爱不适合结婚的关系吗?

这次离婚诉讼中,王同向张小云提出要分割上次张小云分得的那30万元中的15万元。那么面对王同这样要求,法院会支持吗?

张小云和王同第一次离婚时这笔款已经判给张小云,第一次离婚后该笔款就是张小云的个人财产。后来不管张小云王同的复婚时间是双方离婚后多久,如果张小云王同之间没有约定,在复婚后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笔财产是共同财产,则都并不能改变是张小云个人财产的性质。如果王同拿不出其与张小云约定这笔款子是共同财产的证据,则只能认定为是张小云的个人财产。本案中没有证据表明张小云王同有此约定。因此张小云王同再次离婚时王同无权要求分割张小云的个人财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看法律言说

本案中双方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分割后所得的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双方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进行复婚,那么相对第二次领取结婚证而言,这30万元就属于第二次婚前的个人财产。但是双方可以进行财产的约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这款项即属于个人财产,无法参与双方第二次婚姻中离婚诉讼的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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