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智慧神木
发新帖
打架鱼 发表于 2018-1-12 17: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本帖最后由 打架鱼 于 2018-1-12 17:44 编辑

8 (1).jpg
▼律视在线第328期丨名犬金毛被小区业主撞死,支付了名犬死亡赔偿金后,还能主张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小区遛狗,爱犬不慎被汽车撞死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权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最近张先生的爱犬金毛被小区业主不慎撞死,该如何赔偿呢?一起看看律视在线的乔磊律师为我们带来的这个案例吧。
1.jpeg
2017年,张某因喜爱宠物,就买了一条金毛。而不幸的是,有一天他带着金毛在小区溜达,当时金毛脖子上也没有戴狗链,被迎面而来的小区业主李某驾驶投保交强险的小汽车撞死。

爱犬被撞死,张某十分悲痛,于是就拿着购犬款收条及纯种犬血统证明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向其支付爱犬死亡赔偿金,包括当初为金毛办理登记所花的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
2.jpeg
赔偿责任和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再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119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19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20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3.jpeg
双方均有过失,不予赔偿精神损害费

本案中,第一,事故发生地为居民住宅小区,道路属于允许机动车通行道路,故本案应当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在未经交管部门处理及作出责任认定的情况下,应当由法院根据案发事实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作出事实责任认定,并确定赔偿责任。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超过部分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承担。

李某没有尽到谨慎驾驶义务,没有对路面情况履行注意义务,忽视了行车安全,对碾压张某宠物犬金毛死亡的后果存在过失,应当负次要责任。张某没有拴狗链,任由金毛在居民区道路上溜达且未尽到防范和注意义务,这是引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第二,张某提交的购犬款收条是卖犬人出具,并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未得到李某和保险公司的认可,故对该证据不予确定。纯种犬血统证明并不具有法定的证明力和约束力,考虑到金毛交易的市场价格及喂养支出的合理费用,酌定该金毛死亡时的价格。

第三,张某主张为金毛进行登记所花费的费用,附着于养犬成为犬的价值组成部分应当列入损失范围。此外,现行法律对动物饲养人就所养动物感情寄托及动物受损后精神痛苦并无相应规定,亦无可做程度判断的事实依据与合适标准。

因此,不予支持张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
▼▼▼ ▼▼▼

810769103042995447.jpg
积 极 转发帮助他人,争做最美普法使者
律『视』在线 — 掌上的法律专家
精英律师团免费普法义务咨询
新浪微博:@律视在线丨今日头条:律视拍案

律 师 视 频 录 制 合 作 联 系 制 片 人
王 老 师 :135-5225-3083
法 律 咨 询 及 帮 助 请 拨 打 平 台 电 话
咨 询 热 线 :010-5718531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