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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鱼 发表于 2018-1-27 18:03:22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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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打架鱼 于 2018-1-27 18:03 编辑


▼律视在线第343期丨前妻将房产赠与儿子后反悔,未办过户的房产赠与协议可以撤回吗?


▼夫妻二人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孩子


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为财产问题僵持不下,很多人为了平衡这一矛盾,会将财产赠与给子女。这样一来,双方的矛盾就会暂时得到缓和。然而实际上,却有很多夫妻在后来都会反悔。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赠与孩子的房产在没有过户的情况下,可不可以撤销赠与呢?带着这个疑问,让我们一起进入今天案例的分享!


林阳和前妻王梦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后来结婚生子。婚后林阳感觉夫妻在性格上的差异很大,很难与妻子进行沟通,于是起诉离婚,后来经过法院调解离婚。


根据当时林阳和王梦夫妻二人在离婚协议书当中的约定,房屋虽然是夫妻共有财产,但离婚以后双方都自愿赠与给儿子,林阳的儿子当时仅仅4岁,孩子由林阳直接抚养,房屋也一直由林阳居住,前妻王梦搬出,但房子并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前妻事后反悔,要撤销房屋赠与


2年以后前妻王梦起诉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法院经过审理以后支持了前妻王梦的诉讼请求,现在王梦要求撤销当时离婚的赠与协议并要求林阳从房屋当中搬出,那么法院会如何处理呢?


对此法院认为,林阳和前妻王梦在离婚协议的时候,签订将自己房屋的份额赠与给自己子女的行为属于一种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成立,但其实并没有生效,因为林阳和前妻王梦双方均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当中的任意撤销权来行驶撤销赠与,以维护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


▼未办过户的房屋赠与可以撤回吗?


关于此案例,本期律视在线何永萍律师给出了以下普法,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是如何释法的!



(一)4岁的孩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独立接受赠与?


根据咱们宪行的法律规定是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也就是说,根据咱们的法律规定,4岁的孩子当然可以独立接受赠与。



(二)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赠与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的诺成合同也就是说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后果,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诺即成。当合同的成立无需经过特别的法定程序,例如登记程序,因此赠与合同作为诺成合同,一但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


其次,赠与合同他还是不要式合同,也就是说法律规定并没有严格的要求或者是必须具备的特殊的要件。那么就已经排除了,比如要经过公证,必须是书面的形式才可以这种要求,因此也就是说赠与合同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或者也可以办理公证,也可以不办理公证,都不影响合同的成立。所以说赠与合同未非要式合同,在形式上来讲比较随意。



(三)赠与合同能不能被撤销呢?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因此本案当中诉争房屋虽签订了赠与合同,但其实并没有办理房屋的变更登记手续,也就是所有权其实并没有发生转移,法律规定了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其实是源于赠与是一种无偿行为,既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己的某种事由选择任意撤销,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其实是源于一时的情感因素而欠缺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对赠与人而言太过与严苛,也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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