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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鱼 发表于 2018-3-6 17:50:4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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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打架鱼 于 2018-3-6 17:50 编辑

▼律视在线第381期丨男子怀疑女友与前任旧情复燃,一怒之下捅死情敌被判死刑!


▼恋爱关系纠缠不清,嫉妒心引发命案


爱情,似乎是一个自古以来永恒不变的话题。与我们息息相关,这个世界因为有爱而变得美好。对于正处于青春期的阳光的我们,爱情更是一个经久不息的热门话题,每个人对于爱情的看法都不一样,就会有不同的结局。一起看看律视在线的张灿辉律师带来的案例吧。


席东旭、李蕊和孙明三个人是大学同班同学,席东旭是班长,李蕊是文艺能手,不但能歌善舞,钢琴也弹得特别好。由于三个人每天都处在一起,了解特别多,席东旭开始爱慕李蕊,他俩从大一就开始交往,期间还发生了性关系。一年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和平分手。

分手后,三个人的玩伴就剩下李蕊和孙明两个人了。孙明也喜欢上李蕊,就向她表明心意,可是李蕊不接受。后来,李蕊禁不住孙明的热烈追求,和孙明成了男女朋友。2013年春节,孙明带李蕊回家过年,顺便见家长。就在李蕊去孙明家的那几天,李蕊向孙明坦白,自己曾经和席东旭发生过性关系,孙明当场表示可以无条件接受李蕊。但就在即将毕业的时候,李蕊和孙明提出分手。


孙明看见李蕊和席东旭又开始有说有笑,孙明认为一定是席东旭抢走了李蕊。于是,孙明在毕业典礼上用水果刀割了席东旭的脖子,导致席东旭当场死亡。后来,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孙明被法院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孙明为何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这是典型的故意杀人罪。自古以来,就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基本规则,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也对故意杀人罪这样的严重犯罪作了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孙明与席东旭先后与李蕊恋爱并分手,二人并无其他矛盾,这在当今社会是常见的。孙明在失恋的情况下一时失去理智,伺机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了席东旭的生命权。作为一个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大学毕业生,他明知自己的暴力行为可能导致席东旭死亡的后果,却实施了这样的加害行为,造成席东旭死亡,这就构成了刑法意义上的故意杀人罪。


此案中,从法律上讲,仅有孙明单方的过错,席东旭没有任何直接的过错,孙明也没有立功等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因此法院判处孙明死刑立即执行。

▼树立正确爱情观,明白感情不是全部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男女双方恋爱应当慎重,互相尊重、信守承诺。如果通过恋爱发现双方的脾气禀性、志趣爱好、生活习惯等等不够协调,又无法互相包容,那么,可以选择分手。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恋爱双方应当妥善处理分手问题,否则有可能会引发刑事案件。


最近大学频频传出学生因感情受挫而跳楼自杀,结束了自己花样的年华。生活除了爱情还有很多其他值得在乎的东西。这些人把爱情当成人生的全部,让自己陷入沼泽,没有正确的认识爱情。大家要明白,爱情是生命的一部分,但并不是生命的全部。我们每个人都要树立属于自己正确的爱情观,认清爱情的在自己生命中的分量,而不是过分的沉溺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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