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打架鱼 于 2018-4-12 15:19 编辑 ▼律视在线第419期丨夫妻二人所得的股权转让款全部都给了股东的妻子一人,算数吗? ▼放弃投资,二人低价卖股 马晓明和胡忠华是夫妻,都是天地四方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持有35%的公司股权。由于公司长期挣扎看不到发展的希望,悲观的夫妻二人决定放弃对天地四方公司的投资,准备提前收回资金重新开辟战场。 于是马晓明找到第三方林晓宇,不断吹嘘天地四方公司的经营业绩,强调公司发展前景广阔,邀请林晓宇收购他们夫妻二人持有的股权。林晓宇经过对市场的充分调研和分析,认为天地四方公司未来定将宏图大展,现在入股天地四方公司,正是好时候。 马晓明抛出了橄榄枝,林晓宇故作矜持后顺水推舟,以每人70万元,共计140万元的价格获得了二人持有的股权,牢牢掌握了天地四方公司的控制权。眼见着公司发展无望,天地四方公司的其他股东倒也无话。 ▼未作约定,价款支付于一人 尽管三个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林晓宇应当将股权转让价款分别支付给夫妻二人,但出于对夫妻二人的信任,也是图汇款方便,林晓宇没有多想,便将股权价款140万元一次性汇给了妻子胡忠华。马晓明得知妻子已经收到全部转让款,既没有向妻子要钱,也没有让林晓宇向自己付钱。 ▼业绩反转,懊恼丈夫索价款 交易完成后不久,不知道是市场的原因,还是林晓宇经营有方,总之,不出林晓宇所料,天地四方公司业绩迅速增长,公司价值大幅上涨。马晓明夫妻二人大吃一惊,非常懊悔自己转让出股权。因为林晓宇将所有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了妻子胡忠华,没有向自己支付公司35%股权的转让价款,懊恼不已的马晓明就将林晓宇诉入法院,要求林晓宇依照约定向自己支付合同价款70万元。 马晓明想的是,即便赢不了官司,也不想林晓宇赚钱赚得太舒服了。林晓宇从容答辩,说自己已经向马晓明妻子胡忠华支付了全部140万元股权转让款,自然不需要再向马晓明支付任何价款。 ▼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对共同债权的处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对于夫妻基于日常生活需要,任何一方都有权处理共同财产;非因生活需要处理共同财产的,需要夫妻平等协商,作出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别人有理由相信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另一方也不得以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本案中,14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无论胡忠华接受林晓宇全部股权转让款是否出于夫妻生活需要,善意的林晓宇都有理由相信胡忠华有权接受全部价款。林晓宇的行为理应受到保护。林晓宇已经完全履行了支付合同价款的义务。 最终结果很明显,马晓明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明明知道这种诉讼毫无意义,还非要折腾别人,折腾法院,最后不但败诉,还搭上了一小笔诉讼费,真是恼上加恼啊! ▼▼▼ ▼▼▼ 积 极 转发帮助他人,争做最美普法使者 律『视』在线 — 掌上的法律专家 精英律师团免费普法义务咨询 新浪微博:@律视在线丨今日头条:律视拍案 律 师 视 频 录 制 合 作 联 系 制 片 人 王 老 师 :135-5225-3083 法 律 咨 询 及 帮 助 请 拨 打 平 台 电 话 咨 询 热 线 :010-57185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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